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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 發布單位:輔導處
  • 公告者:林稚揚

主旨:修正「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雲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業經本府113年5月8日府行法一字第1132907278A號令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5月8日府行法一字第1132907278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本府教育處公文發佈欄下載(https://education.ylc.edu.tw/)。